住展房屋網 (2012-03-14)
室內裝潢需要申請許可證,應該已經不是新聞,而且多數屋主在進行裝修時,都沒有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,總認為不會這麼倒楣被抓到。台北市建管處近3年來就開罰單134件,罰金達932萬元,光去年就開出75件罰單,罰金約492萬元。
光就這個數字來看,”被抓率”著實偏低,試想去年一整年,台北市中古屋加新成屋成交量約在6萬戶左右,近3年的成交件數約有21.4萬戶成交,初估成交3成中的裝潢物件應需申請許可證,就大約有6.4萬件,結果台北市建管處只開罰134件,僅佔0.2%,難怪屋主在裝潢時不會主動申請,肯定是要來賭一賭的。
房價居高不下,不少民眾選擇用「裝潢」來讓老屋翻新一下,不過裝潢的民眾雖多,但許多民眾卻沒有先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,依法可罰6萬元至30萬元,北市府建築管理處近3年來開罰134件,罰金為932萬,這個數字和實際裝潢戶數相較,顯然有很大段的落差。
民國96年以前,公寓改裝成套房,依照建築法相關法令規定,五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室內裝修,是不必申請許可的,
而六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,因為逃生動線較為複雜,公共安全的危險度較高,所以六樓以上的大樓,住戶如果要變更,包括分間牆及天花板等原有格局,必須委託開業建築師,針對建築物使用材料加以檢討、申請室內裝修執照並簽證負責,以確保整棟大樓的公共安全。
但是五樓以下如果是要增設廁所或浴室,或是增設2間以上之居室造成分間牆之變更,就必須要申請許可,以此杜絕公寓擅改小套房出租的違建狀況。
住展房屋網認為,除了公寓的出租小套房違建之外,挑高夾層及複層式規劃的產品,應該也是重點查緝的類別,一旦都得要申請裝潢許可,未來挑高產品要裝潢成夾層,恐怕就有困難了。又如果,這些強調坪效的產品,無法裝潢成夾層使用,那麼,原先購買的客戶,可能就要大失所望了。
公寓頂樓改建成出租小套房,是過去投資客最鍾愛的投資方式之一,96年就已經被法令截斷這條路,目前只是執法趨緊還是趨鬆的問題,如果再加上鄰居檢舉,恐怕日後這種類型的投資也是會愈來愈少。
強調高坪效的夾層屋及複層式住宅,如果未來成為查緝重點,也許這類型產品日後也是會成為稀有產品了,消費者選購時應該要有所心理準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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